关于开展2021年贺岁普通纪念币延期兑换工作的公告
结合北京市现阶段疫情防控形势,经中国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研究决定,开展2021年贺岁普通纪念币(以下简称“贺岁币”)延期兑换工作。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延期兑换时间安排
延期兑换期为2021年3月26日至3月28日。
二、延期兑换适用客户
本次延期兑换适用于已在延期兑换申请期(2021年2月3日至2月4日)向我行提出保留兑换资格申请,并成功登记获取延期兑换资格的社会公众。
符合上述条件的客户,需持预约登记时使用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在延期兑换期内到预约成功网点办理贺岁币兑换业务。如代他人办理,代办人须提供被代办人预约登记的有效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及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代办人数不超过5人。
对于未在延期兑换申请期,提出申请保留兑换资格的客户,不予兑换。
三、延期兑换承办银行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工作安排,此次延期兑换工作北京地区由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预约承办银行)共同承担。
客户应在延期兑换期内,前往已预约成功的预约承办银行网点办理延期兑换工作。我行参与延期兑换网点信息详见附件。
感谢您对我行纪念币发行工作的关注与支持!
特此公告。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2021年3月19日